登录发现更多内容
首页
讨论研究
知名厂商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登录
立即登录
立即注册
其他登录
QQ
微信
首页
Portal
讨论研究
知名厂商
金鉴实验室官网
搜索
搜索
本版
文章
帖子
群组
用户
好友
帖子
收藏
道具
勋章
任务
广播
群组
排行榜
设置
我的收藏
退出
首页
›
「人间琐事」
›
「社会新闻」
›
马璐委员:建议细化产假前工资标准,合理增加女职工卫生 ...
0赞
赞赏
手机版
扫码打开手机版
把文字装进口袋
返回列表
马璐委员:建议细化产假前工资标准,合理增加女职工卫生费
[ 复制链接 ]
黄淑婷c
2023-3-4 15:50:23
2023年全国两会在即,女职工权益保障问题备受关注。
澎湃新闻从中华全国总工会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马璐拟向大会提交“关于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提案”。
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2022年,为全面、准确了解《特别规定》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与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13个省(区、市)联合开展了《特别规定》实施情况调研。
马璐介绍,总体来看,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保障意识在进一步提高,执行女职工“四期”保护各项规定基本到位。调研同时显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女职工权益保障领域面临新问题、新挑战,有必要根据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对《特别规定》进行修订。
社会关切和女职工实际需求仍存不适应
针对目前存在的新问题,新挑战,马璐在上述提案中指出:一是《特别规定》与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存在不适应的地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强调根据妇女特点提供特殊保护,在消除就业性别歧视、预防和处置性骚扰、促进妇女健康等诸多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别规定》应对照新规定、新要求,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机制作出更加全面系统的规定。
二是《特别规定》与当前社会关切和女职工实际需求存在不适应的地方。近年来,女职工劳动保护执行不到位、工作场所性别歧视、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有待调整等问题有所凸显并引发社会关注,女职工对加强生育保护、享有平等就业和职业发展机会等方面的诉求强烈,这些都对《特别规定》的修订完善提出了新课题。
三是《特别规定》与近年来地方立法探索相比已相对滞后。近年来部分地方明确细化了女职工卫生费、妇科检查等方面的规定,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必要吸收借鉴地方立法探索中的好经验做法,进一步作出修订完善,形成对地方立法的科学指引。
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和程度
基于此,就修订《特别规定》马璐建议,应提升《特别规定》立法层级和效力,推动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全面准确界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概念、范围。适应灵活就业女性劳动者规模不断扩大的现实,扩大适用范围。明确维权手段和程序,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监管规定和罚则,确保法律实施效力。
与此同时,还应适度完善保护内容和程度,依据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马璐建议:一是适度强化关于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明确细化产假前工资标准、孕期哺乳期调岗、产后返岗、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等相关规定;二是关注女职工身心健康,合理增加关于女职工卫生费、妇科疾病和乳腺疾病检查、女职工心理健康等相关规定;三是探索建立由专家、政府相关部门、工会、行业组织等联合组成的女职工劳动保护专家委员会,科学动态调整当前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分层分类确定孕期、哺乳期保护水平。
此外,还应同步系统修订女职工权益保护制度。马璐认为,《特别规定》旨在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不能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面临的其他问题。她直言,在完善《特别规定》的基础上,应同步系统修订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支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将生育成本社会化分担、男女共担家庭责任、鼓励用人单位建立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等通过法律法规进行明确,推动实现女职工劳动保护与平等就业的平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立即登录
点评
本版积分规则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综合
最新
热度
发表评论
黄淑婷c
关注
主题数897
双探花57分巴特勒24+11+8 绿军绝杀热火连扳三局迎抢7
阅读 5601
如何做到2035年停产燃油车?马克龙亮相比亚迪展台
阅读 4982
杭州一公司发文禁止员工趴桌午睡,公司回应:可以买折叠床来睡
阅读 4764
发布新话题
首页
讨论研究
知名厂商
我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