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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免除 6 个月租金!省住建厅等 4 部门联合发文!

bien12345 2023-3-5 13:30:07
3 月 1 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4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确保减免房屋租金政策落实落地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全面梳理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情况,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01
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 2022 年 3 个月或者 6 个月租金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在 3 月 15 日前落实到位。
02
2022 年按规定享受免除国有房屋 3 个月租金的承租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免除 3 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 6 个月租金:
(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有一个地区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在街镇行政区域内有一个地区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除服务业以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因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暂停营业的各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03
2022 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确认以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等机构公告为准。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承租国有房屋的,不享受本轮减租政策。
04
各地国有房屋 2022 年实际免除房租不足的,应予退还 2022 年已交房租或在 2023 年相应抵扣。各地国有房屋出租单位要建立健全减免房租台账,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按资产管理隶属关系报送同级国资、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05
各地住建(房管)、国资、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区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各设区市自查自纠情况请于 3 月底前报送省住建厅、国资委、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报省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省国资委。
据悉,2022 年,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政策取得积极成效,但仍有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未严格执行到位。此次发文正是为了确保该项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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