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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2月3日晚上8点多,一女子在上海试驾一辆蔚来汽车时,突然冲向人行道撞上一对母子,导致一死一伤。2月14日,蔚来汽车一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女子可能是看到人员密集一时心慌,误把油门当刹车从而造成惨剧。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渐提升,轿车已经成为每个家庭的必需品。产生了购买意愿之后,人们便会前往汽车销售服务4S店实地看车,购车时往往会对心仪的汽车进行试驾。那么,购车者在试驾时有些什么样的流程?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若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当前有不少新能源汽车销售展厅入驻商场
顾客在试驾中有疑虑
上述事件中,目前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事发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蔚来工作人员还在回应中称,“我们也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女顾客试驾前签了试驾协议,对此事她肯定要担责,如果需要我们承担赔偿的,我们也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该工作人员并没有透露发生事故的车型,他表示车本身没有问题,女顾客的驾照也满了一年,“但可能驾驶经验不足。”
这场试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一度冲上热搜,并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提出,为何试驾地点会选择在闹市区,而不是车辆较少的路段?也有网友表示,4S店应对试驾的客户取得驾驶证的年限和驾驶经验提高要求。
来自昆明的向先生近日正在考虑换车,在他的试驾过程中,也产生了不少疑虑。2月10日下午6点,他来到昆明某新能源汽车4S店对心仪的车型进行试驾。然而试驾还没正式开始,向先生就担忧了起来。
根据该汽车品牌的试驾要求,需要将他的驾驶证拍摄上传至公司系统内,除此之外,还要签一份试乘试驾协议书,其中需要写上向先生的姓名电话及身份证号码。虽然4S店的工作人员表示上传驾驶证仅作登记,协议书在试驾顺利结束后也可以带走。但他仍不禁担忧:“驾驶证的上传以及个人信息的填写,会不会泄露我的个人隐私,引起一些麻烦?”
开始试驾后,车辆先由试驾员从车库驾驶至公共道路,又在一段公共道路上对车辆功能进行了演示和教授。待车辆行驶至一段车少、人少的路段时,试驾员让向先生试驾。向先生表示,由于对车况不熟,虽然自己是一位11年驾龄的“老司机”,也会感到非常紧张,尽管驾龄较长,但安全问题无法预测,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该由谁来担责?
对车况熟悉后,向先生进行了提速、超车等驾驶操作,他表示,在此过程中试驾员并没有对其进行安全提醒。
小冯是一名汽车爱好者。去年年底,他前往昆明某德系汽车4S店进行了试驾。当时小冯对能试驾新款汽车感到非常兴奋,试驾前也同样上传了驾驶证并填写了试乘试驾协议书。但由于一心试驾,小冯并没有过多询问,也没有仔细阅读协议书的内容。
在试乘展示的环节,小冯表示试驾员对每一步的操作解释和功能解释都很仔细,在行驶至二环快速A线(西)时,试驾员为小冯展示了汽车的定速巡航功能,小冯感到十分新奇,但由于此前他没有接触过这个功能,在试驾时并没有进行尝试。“想着自己车技好,但真遇上了没有开过的车,还是会胆怯去操作这些新功能,多熟悉车况之后也许就好了。试驾还是安全为主。”随后,小冯在试驾员的导航下由规定的试驾路线回到了4S店。小冯表示,在他试驾的过程中,试驾员反复对其驾驶速度做出提醒,并时刻提示左右来车。
“我已有4年驾龄,拿到驾照就基本天天在开车了,技术经验没有什么问题。”小冯认为,他遇到的试驾员非常小心谨慎,“他这样做是对的,如果试驾过程中遇到了什么意外,就因小失大了。”
4S店对试驾人员有要求和限制
试驾,不仅是汽车销售商的营销手段,也是汽车销售服务4S店的基础服务之一。在试驾时,4S店有哪些保障安全的措施?试乘试驾协议书中又有哪些内容?
昆明一位德系品牌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人员告诉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因为不少客户是从油车“转向”新能源车,对新能源车的性能不熟悉,所以会注重安全和试驾体验,根据客户需求选择人少车少的路段让客户感受新能源车的提速。在试驾过程中,试驾员都会对客户下一步操作进行提示。
他表示,试驾都需要收集试驾客户的驾驶证信息存底,同样也需要客户签一份试乘试驾协议书。“客户的驾照我们会上传到厂家系统中,因为如果试驾过程中发生违章或者事故,方便我们去联系处理,并且也要了解客户的驾龄是否能试驾。我们拍了驾照上传后都会及时删除,系统也会对驾照信息保密,如果有私自使用客户驾照的情况,是可以追责的。”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试驾专员是厂家通过培训考试后认证的。
“4S店附近没有封闭路段,但是基本确定路线都是考虑驾驶体验和车少的地点,在确定安全情况下会进行短暂的操作演示。”昆明某日系汽车4S店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其实来试驾的客人都是正常体验,基本不会进行危险操作。“曾经也有客人在试驾中出现过剐擦事故,但由于公司对试驾车是买了全险的,赔偿走的是保险。大的试驾事故没有发生过,小的事故一般都不会向客人追究的。”
在该工作人员提供的试乘试驾协议书中,记者看到协议书中展示了试驾的线路图,并明确标出了驶入、驶出的路口以及路线中每一段将进行的试驾操作。在下方的试驾声明中,4S店对试驾客户作出了道路驾龄要求、试驾路线以及速度限制的规定:试驾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格有效的驾驶执照(C照及以上),并有一定的驾驶经验;道路驾龄未满一年,只能试乘;试乘试驾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路线行驶;试驾过程重在体验车辆的品质,试驾者在行驶过程中不要试验紧急制动且车速不得超过60km/h。
同时,协议书也对试驾中出现事故的情况作出了声明:“驾驶中请遵循工作人员的安排,并遵守交通法规。如出现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者承担。并且试驾专员有权制止驾驶者违规操作。试驾过程中造成相关人员伤亡,由试驾者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和相关赔偿。”另外,协议书明确,驾驶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若维修金额在5000元以下,维修费用由专营店承担,但驾驶者需承担因事故发生所导致车辆次年保费上涨的金额。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维修停驶,驾驶者需承担一定的停驶费用。
律师说法
问题: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张钰佳律师解答:关于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律师仅对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至于试驾期间由于某方过错所产生的各类纠纷在此不做论述。事实上,双方进行试乘试驾活动,旨在最终达成汽车销售合同,该活动是为了试驾者更好地了解车辆性能、状态等信息以及汽车销售商能在试驾途中更好地介绍车辆,仅在车辆买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对于试驾活动中,多数汽车销售公司为控制风险,会与试驾人签订一份试驾协议,该协议中的条款是汽车销售商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试驾人协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五百零六条之规定可知,如约定条款系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汽车销售公司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会导致部分合同条款无效。汽车销售公司在提供试驾服务时如存在过错的,仍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上所述,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之间本质上系双方达成的提供或接受试乘试驾服务的合同关系。即便试驾者未与汽车销售商签订书面试驾协议,只要双方对试驾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且实际履行,则双方之间就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问题:试乘试驾与借车、租车的情形有什么区别?
张钰佳律师解答:首先,使用人对车辆的占有状态存在区别。占有,即人对于物管领控制的事实,排除他人干涉。试驾时,虽然试驾者能自主控制试驾车辆的行使,在空间上具有密切联系,但汽车销售商对试驾时间、路线往往都有一定限制,同时也会指派相关工作人员作为陪驾人,因此事实上试驾车辆没有脱离汽车销售商的占有与控制。租赁或借用车辆时,车辆均发生了占有转移。
其次,租赁、借用车辆,是实现了该车辆的使用价值。而试驾者通过试驾更多地了解了车辆性能,认识其作为待售商品的交换价值。
问题:在试驾过程中,4S店往往会需要对试驾客户的驾驶证进行拍照,4S店应该如何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
张钰佳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S店作为试驾服务提供者有义务查看试驾人的驾驶证以便判断试驾人是否具有相应驾驶资质,故4S店需要对试驾客户的驾驶证进行拍照存档。针对该法定义务,为避免客户信息泄露,建议4S店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包括针对客户信息的保密工作开展员工培训,签订保密协议;使用公司安排的特定设备完成驾驶证采集工作,并由专人保管相关设备及设备密码;采集时,应当加上“本驾驶证照片仅供某4S店试驾前的资格审查”的类似水印等措施。
问题:试驾车辆的时候,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买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来承担?4S店?试驾员?还是前来试驾的客户?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解答:4S店承担(试驾员此时是在执行工作任务),前来试驾的客户有过错的,适当减轻4S店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问题:有部分4S店会在试驾合同中提到:“本人在试驾过程中,如因本人原因给本人或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或损失;给所试驾车辆造成了损失;给其他车辆或道路、场地等设施造成损失,全部损失皆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经销店无关。”这样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试驾过程中,4S店及试驾员对前来试驾的客户有哪些责任?
李军律师解答: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其条款明显存在有失公平或者加重试驾者责任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7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4S店作为车辆销售企业,熟知其所销售车辆的功能及使用方法,作为提供试驾服务的单位熟知试驾规范及注意事项,对顾客的试驾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对试驾的车辆应作详尽的介绍;
2.其次应选择宽敞开阔的场地进行试驾;
3.挑选驾驶经验丰富,且对于试驾车辆熟悉的驾驶员来指导试驾人员驾驶,试驾陪同人员不得只是销售人员;
4.将驾驶车辆的特殊性能和其他应注意的事项告知试驾客户。
问题:对于上了保险的试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问题应如何解决?
李军律师解答:试驾车出了车祸所出的费用,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也即剩余部分的赔偿一般是依据其试驾者与4S店所签订的试驾协议来确定具体责任划分,还应当考虑驾驶途中试驾者的驾驶行为及事故对方的驾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确定赔偿责任。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3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李军律师提醒,购车者前往4S店试驾的过程中,应该注意:
1.在签订试乘试驾协议之前,要注意其格式条款是否存在不公平或者加重己方责任的情况;
2.注意陪驾人员的专业性,一定要向4S店核实确认陪自己驾驶的人员是不是专业的陪驾人员,这点很关键,专业的陪驾人员能更好地保护安全,保证试驾时候的顺利。充分了解汽车的基本性能,车内设备的使用,比如方向盘的力度和转角,制动踏板和油门的力度都要提前了解清楚;
3.判断汽车车身的优劣,车身的强度和刚度不仅仅是车辆在进行碰撞时安全性的重要保障,还是车辆在行驶的时候稳定性的保障;
4.提前了解试驾路线的路况,在远离闹市区、人和车较少的地方试驾,在较为平整、笔直的路线试驾。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费丹艺 熊波 摄影报道
一审熊波
责任编辑 吕世成
责任校对 袁熙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曹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