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要求及试验方法 一、灼热丝试验机 灼热丝试验是为了测试电子电器产品在工作的时候的稳定性。而灼热丝本身其实是一个固定规格的电阻丝环,试验时要用电加热到规定的温度,使灼热丝的顶端接触样品达到标准要求时间,再观察和测量其状态,测试范围取决于特定的试验程序。 二、灼热丝试验 灼热丝试验是将规定材质Φ4 mm的镍铬丝(U型灼热丝头)用大电流加热至试验规定温度 ( 300 ℃~ 1000 ℃) 后,以规定压力 (1.0N) 水平灼烫试品 30s ,试验品和铺垫物是否起燃或持燃时间来测定电工电子设备成品的着火危险性;试验完成后记录灼热时间,起燃时间(Ti),火焰熄灭时间(Te),可燃性指数 (GWFI)。
灼热丝试验中试验样品平面的尺寸应为:长度≥60mm;宽度(夹具内侧)≥60mm;厚度:0.75±0.1mm、1.5±0.1mm或3.0±0.2mm。 三、灼热丝试验结果评定 1. 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结果的评定如果试验样品没有起燃或满足下面两个条件,则认为经受住了本试验:
a) 如果试验样品的火焰或灼热线在移开灼热丝之后的30s内熄灭;
b) 包装绢纸没有起燃;
如果不满足上述两个或两个条件之一,则选一个较低的试验温度,用一个新试验样品重复试验。如果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则在选一个较高的试验温度,用一个新试验样品重复试验。应在试验样品满足了条件a)和b)的最高试验温度下再重复进行试验。所要确定在GWFI是连续三次试验都满足条件a)和b)的最高试验温度。
2. 灼热丝起燃性温度(GWIT) 结果的评定
应确定施加灼热丝期间试验样品的起燃温度,将比连续三次试验均未引起试验样品起燃的灼热丝顶部最高温度高25K(900℃到960℃之间为30K)的试验温度记录为GWIT。试验相关设备:KS-51系列灼热丝试验仪;KS-52系列针焰试验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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